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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洋同志述职述廉报告

    2022-06-16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作者: 阅读数:42490 【字体:  【打印】 【关闭】

    述职人程洋,女,30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至2013年就读于宿州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13年参加安徽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被录用,后至华东政法大学就学,并于2015年12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随后参加工作;2016年3月取得法律从业资格证书;2017年7月任命金安区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2020年8月任命金安区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现将个人自工作以来的政治思想、职责履行及廉洁自律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树立大局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自工作以来,本人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通过开展“三会一课”、“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等活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定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入党初心,牢记使命职责,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品德和党性觉悟,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坚决打击各种犯罪,恪尽职守,勇于担当,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树立学习意识,努力提升业务素质

    入职后,作为一名新晋年轻公务员,我深知只有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才能在司法实践中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化。担任书记员期间,为了适应庭审需要,我不断练习打字,提升打字的速度和正确率,以保证庭审效率。任命法官助理后,认真学习近几年陆续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十)》、《刑法修正案(十一)》、《民法典》、《刑事诉讼法解释》等法律,领会扫黑除恶斗争的相关指导意见,按照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的同时,及时了解上级法院发布的参考案例、指导案例,注重审判能力的提升。通过办案实践总结审判经验,钻研裁判文书的写作方法,加班加点,自我加压。通过学习,继续提高把握刑事政策的能力和审理案件水平,以全面提升服务保障大局、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

    2015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书记员期间记录案件223件,其中多被告案件40余件,包括黄河等十三人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涉恶案、孙小超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胡厚兰等非法制造枪支罪一案等。同时,整理卷宗一千余册,协助完成案件上诉移送、审委会记录、各类数据统计、信息调研等工作。

    2017年8月任命法官助理至今共协助办理刑事案件380件,其中多被告50余件,包括胡晓亮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杨飞等1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唐德群寻衅滋事案、周雷等23人“反杀老千”诈骗案、黄海波等7人非法经营境外期货案、马杰受贿案等重大影响或涉众型案件,所协助办理案件的审判质效各项指标居全院前列,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后至2020年4月底,负责此类案件的层报、台账整理、庭审方案制作、庭审保障等辅助工作;期间会同研究室不断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通过我院官网、官微及新媒体等及时发布严惩黑恶犯罪案件的工作情况,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安徽庭审直播网、新浪网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同步直播,其中吕秀东一案网络观看总人数达80万人次,居届时重大刑事及热点案件网络点击前列。通过实际案例向广大群众普及有关专项斗争的政策、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果以及重要意义。

    四、树立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公正高效是法官审判之魂,清正廉洁是法官为人之本。法院从事审判及审判辅助工作人员在办案中不可避免要与律师、当事人接触,在与相关人员接触时,我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参加集中学习、观看反腐录像片等活动,使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的意识和平常心态,恪守职业道德,自觉筑起思想道德防线,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人情所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自觉维护法官形象。同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干净做事,清白做人,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回顾往昔,我在工作中的成长离不开领导们的正确领导、同事们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一定的肯定,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办案数量及种类有限、工作中的开拓创新精神不足,对复杂问题的处理能力还有所欠缺。本人诚恳地期望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多提宝贵意见,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如果能够入额,我将在新的起点上努力工作;如果没能入额,说明我在各方面尚有不足,我更需要加倍进取!

    述职人:程洋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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