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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用惩戒威慑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13.5万元

    2022-11-14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作者:胡月圆 阅读数:26938 【字体:  【打印】 【关闭】

    11月8日,金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案件,被执行人章某迫于司法惩戒威慑,主动履行13.5万元,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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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2020年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冯某借款12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及还款期限,并出具借条,后因章某拖延还款,冯某起诉至金安区法院。

    案经承办法官调解,章某承诺分期还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5万元,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并据此制作了民事调解书,但法律文书生效后,章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冯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多方寻找执行突破口,考虑到被执行人章某尚且年轻,告知其被司法惩戒后会严重影响以后学习和工作后,章某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筹集了2万元送到法院交给了申请人,并承诺余款分期履行。

    几个月过去后,章某又“变卦”不按约定履行!执行法官遂再次联系到章某,在与其沟通过程中,执行法官再次耐心的为其分析利弊,并告知如果继续拒不履行即将面临上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司法拘留等司法惩戒的严重后果。

    在强制惩戒措施的威慑下,章某终于认识到错误,当日主动筹钱13.5万元一次性履行完毕,使得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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