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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安区法院:院长开庭 当庭宣判三起刑事案件

    2020-03-13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作者: 阅读数:30144 【字体:  【打印】 【关闭】

    “现在开庭”,3月12日下午,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在第一法庭响起,金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传勇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了三起轻微刑事案件,均当庭宣判。

    庭前,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的庭审规定,金安区法院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对审判庭进行了全面消毒,开窗通风,确保空气流通。对参审人员逐一进行安检、测量体温,并填写《金安区法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排查登记表》。庭审期间,参审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距离,确保庭审现场安全。

    经快速开庭审理,三起案件均作出当庭宣判,对汪某、方某分别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对杨某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三名被告人均依法适用缓刑。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背景下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要求,杨传勇院长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并躬身垂范,以身作则,实行“简案快审、轻案快判”,努力把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为全院干警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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