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安区法院喜获“安徽省级节水型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金安法院以建设节水型文明单位为目标,着力推动全院节能降耗工作,努力打造绿色节能高效型机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金安法院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做好具体工作;二是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节水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节水的制约和激励机制,以制度约束用水行为;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倡导“爱水、惜水、节水”的社会风尚;四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日常维护管理,每月对各用水点的用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排查解决,更换破损器材,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据统计,自开展节水型文明单位创建后,金安法院用水量同比下降44%。下一步,金安法院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漏补缺,继续抓好节能降耗管理、探索节能节资途径,促进节水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