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作风能力提升年”工作,持续深化“以案为戒”警示教育,把纪法教育融入日常,2月14日,金安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第一法庭旁听被告人刘某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案件庭审,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课堂”,以“看得见”的方式“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过程历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阶段,再现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违法犯罪的详细过程以及逐步腐化堕落的心路历程。被告人刘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本应为国家为人民贡献力量,却丧失理想信念,权力欲望膨胀,经不住金钱和利益的诱惑,最终站在了被告人席上接受审判,其经历发人深省。
此次庭审旁听活动是金安区法院深入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和持续深化“以案为戒”警示教育重要举措之一。本案属于代表性强且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通过公开审判、组织旁听的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防风险、守底线的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依法履职。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旁听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任何时候都不能心存侥幸心理,要时刻牢记清正廉洁是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干警,真正起到了“庭审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