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下午,一位当事人手捧一面鲜红的锦旗来到张店法庭,一见到王秋月法官和韩文雅助理,就连声称谢,并说道:“你们是司法界女神……”让人意外的是,送来锦旗的的当事人居然是案件的被告,这位是怎么回事?
委托合同引纠纷
2021年7月14日,金安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分配到张店法庭王法官手中,凭借多年积累的丰富办案经验和认真细致的态度,王法官迅速厘清了案情。
原来,原告许某所在的鑫某公司是一家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主要从事新材料研发及生产加工卫生材料、熔喷无纺布的企业。被告马某所在的阿里某公司是一家从事普通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的制造、销售的公司。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口罩需求量急增,线上线下都“一罩难求”。许某便多次委托被告马某帮其公司组建不同型号的熔喷生产线,用于生产口罩原材料。2020年4月20日双方以630万元价格达成了两条1.6米熔喷生产线的交易,此后双方对于该630万元是之前两条1.6米熔喷生产线的剩余款项,还是委托购买另外两条1.6米熔喷生产线的款项产生了争议,并诉至法院。
抽丝剥茧化难题
王法官在庭审过程中详细询问了原、被告,严谨地考察了证据的三性,并根据争议焦点、难点和当事人陈述进行具体提问,深入细致了解案情,查明案件事实。由于原告无法提供双方存在委托合同关系的证据,且本次交易价格与之前生产线交易价格差距较大,再根据双方微信聊天信息、银行交易时间、交易金额等,该630万元是之前两条1.6米熔喷生产线的剩余款项具有高度盖然性,综上,王法官依法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许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考虑到口罩市场饱和、许某公司亏损严重以及双方多次合作关系,马某自愿向许某支付120万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款已经履行完毕。
“人民法官 一心为民,明察秋毫 公正司法”,这是该案被告马某对王秋月法官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的认可和肯定,也是金安区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