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安区人民法院三十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耐心沟通,释法明理,被告公司最终同意调解方案,并承诺交付房屋并配合办理登记手续。
2018年6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三十铺镇中银广场的房屋,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全部购房款,被告却迟迟未交付房屋。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与双方电话沟通,将双方约至被告公司,展开了一场面对面的交流调解。被告陈述,案涉房屋因前期建设时未刚性要求人防工程建设部分,故后期验收时因人防工程建设问题导致验收不能。承办法官就案件争议焦点向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阐明法理,积极进行协调处理,并督促公司向相关部门反映沟通解决问题。
近日,承办法官再次与原被告取得联系,得知相关房屋交付与产权登记手续已在有序办理中,原告对法官表示了衷心的感谢,解决了自己“急愁盼”的交房问题,更治好了自己的一块“心病”。被告公司也表示,法庭此次调解,既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又维护了企业的平稳发展,真正做到了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最终,该起案件成功调撤,双方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