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金安区人民法院张店法庭到辖区毛坦厂镇开展巡回审判,圆满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被告当庭给付15000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案涉房屋位于六安市金安区毛坦厂镇明清老街,该房屋因颇具年代感,原告刘某想承租下来翻新整修后自住,刘某便与被告武某签订了租赁协议,支付了租金2万元,谁料在此期间遭遇疫情,刘某使用和翻新该房屋的计划被迫耽搁。见房屋搁置,在此期间,武某未经刘某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一定程度翻修,并让第三人居住。刘某认为房屋被翻修不再符合其租赁目的,且第三人居住又影响原告自住。在沟通商讨无果下,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和武某退还预付租金。
在收到案件后,考虑到案涉房屋所在地位于毛坦厂镇毛坦厂中学附近,该地因租赁而产生的纠纷数量较多。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官将巡回法庭设在了毛坦厂镇明清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庭审中,原告要求武某退还全部租金;被告辩称其只愿意退还部分租金,双方因此各执一词,互不退让。
法官通过审查租赁合同和聆听了双方陈述后,认为该案的症结在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本身是否完善、风险条款有无在合同内明确,以及合同签订后双方有无主动履行的意识。“希望双方在主张各自权益的同时可以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讲解劝导下,双方最终就退还租金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将15000租金退还给原告,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乡村要振兴,法治要同行。近年来,张店法庭充分发挥基层贴近村镇的优势,坚持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