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张店法庭走进张店镇从全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法官当庭化解该起纠纷,不仅修复了原被告双方的亲情,还解决了王某的“养老难”。
据悉,年近七旬的原告王某,生有一子一女,由于早年与妻子产生矛盾,妻子带儿女与王某分居生活。近些年,王某因身体基础病缠身,无经济来源且又失去了劳动能力。而儿女长期在外务工,常年不归家,王某在多次与两位子女沟通赡养问题无果后,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其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赡养纠纷案件是牵涉亲情伦理的案件,为妥善处理案件中的复杂纠葛,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承办法官王秋月在接案后,主动联系到王某居住地的村委会,并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来到了王某的家中走访了解相关情况。在了解清楚相关情况后,见王某行动不便,王法官即决定将法庭“搬至”村委会巡回审理此案,在方便王某诉讼的同时,也能就地普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庭审现场,原告的女儿只身到庭,王法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双方的陈述和意见。
原告的女儿认为,早些年王某没有承担起父亲的责任,致使兄妹俩早早辍学,其和哥哥随母亲常年与父亲分居生活,父亲也未给予兄妹两应有的关爱,且王某身体状况也是其不良习惯导致,其不愿意支付赡养费。
考虑到原告的实际情况,王法官耐心的从法律、伦理、亲情等多种角度释法明理,逐渐打开被告的心结。并将原告目前的生活与身体状况予以告知,在听完父亲的处境后,虽然心中依旧有着些许对父亲未尽到抚养责任的埋怨,但也因原告的现状流下了伤心的泪水。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与村委会的劝说下,原被告就赡养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两被告承诺每月各支付600元赡养费。至此,该案圆满解决。